拿打工簽過來的人,希望你們努力做自己,別人的話可以當參考,但是不是要這樣跟著做,那就由你們自己決定。
基本上我只會建議放不下身段的人不要來打工度假。只要你肯做,有夢想,我都會給予正面的肯定,加油
!
除非你的資本雄厚。不要告訴我拿打工簽過來不是想來賺錢!
不然幹麻千里迢迢跑來這裡燒錢,旅程遠物價高,國內線又超貴的地方。
而且,你會開始無聊!想家!想買又捨不得.....
對!找工作!
其實我不認為華人或洋人的雇主有什麼好爭些好或不好的。因為洋人也是有爛咖,華人也是有好咖的。
這裡已是僧多粥少,人來的越多粥會越少,重點是你要先找的到!
這牽扯到運氣,語文能力,交手經驗,專業等等。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英文很差,我有專業但人家表明要長期簽。
所以等於零,人脈也是零。
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打工度假,不得已,那只好委屈自己一下了。
選了一個很殺的內場幫廚,一個陌生的東西被人宰殺,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。
不過,真的開始賺錢了!
後來友人介紹,不知不覺又多了一份工作,有時候兩邊跑,很累,可是我很開心。
我付了我的房租,生活費,看了極光,滑了雪,扣掉蒙特婁的機票,還有剩。
但最後,也認識了一些朋友,我竟然捨不得離開溫哥華~
是阿,在華人的環境真的英文沒用到多少。那又如何?我又不是一個準移民者的身分,語言方面順其自然就好了。
不過這幾天在蒙特婁面試,這裡沒啥華人,可能又我一個人,但我發覺我的英文突然變好了。
他們知到我會一些法文後也很開心。
現在比較大的問題,反而是工簽期限只剩下五個月(其實我只打算再蒙特婁待不到三個月就要移動),要怎嚜令他們願意僱用這個短期外勞?
話說被打槍兩次了,偶會繼續努力的。